近期以來,福鼎市委網信辦、福鼎市公安局網安部門相繼接到群眾反映個別新媒體賬號在互聯網上發布詆毀、攻擊、抹黑“福鼎白茶”的相關不實言論,對福鼎白茶的聲譽造成極大的影響,破壞了我市白茶產業的健康發展。 目前,福鼎市委網信辦、福鼎市公安局網安部門已針對群眾反映的兩起涉嫌發布不實言論的線索展開調查,并依法傳喚了兩個賬號持有人,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網絡造謠、傳謠的犯罪成本很低 你短短的一段話 為此付出的法律代價卻不輕 2022年6月 福鼎一男子在網絡上散布不實信息 被依法行政拘留 在線提醒 網絡非法外之地,法律尊重和保護公民個人言論自由,但傳播、制造謠言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請大家文明上網,遵紀守法,堅守網上言論自由底線。 福鼎白茶是涉及福鼎三分之二人口的“全民產業”,也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支柱性產業。在此呼吁廣大市民積極參與到抵制各類涉福鼎白茶的網絡謠言的行動中,讓我們一起像愛護眼睛一樣愛護福鼎白茶的聲譽。 制造、傳播網絡謠言 要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一起來了解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 第六十九條 網絡運營者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一)不按照有關部門的要求對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采取停止傳輸、消除等處置措施的; (二)拒絕、阻礙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的; (三)拒不向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提供技術支持和協助的。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五條第(一)項: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一條 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 捏造并散布虛偽事實,損害他人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給他人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第二款 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3〕21號) 第五條 利用信息網絡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破壞社會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 編造虛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虛假信息,在信息網絡上散布,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散布,起哄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 請大家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自覺規范個人網上言行 同時,在互聯網獲取信息時 應保持理性思考,提高防范意識 自覺抵制網絡謠言,共同維護網絡空間秩序